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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学院关于加强文明班风学风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暂无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7-09-15

学风是一所大学的灵魂和气质,也是一个班级的立根之本。优良学风是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努力成才的无形而强大的精神力量。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行为,提高学生文明素质,加强学院的文明班风学风建设,营造优良的育人环境,切实提高学院的办学质量,根据《枣庄学院优良学风班级评优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班风学风建设工作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进行,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班风学风建设日常管理和评定工作,主要由学生会学习部、纪检部负责日常班级量化考核。

(二)办公室负责对全院班风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比,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监督检查结果和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通告全院。

(三)本细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核。各班级对学生个体的考核由各班自定管理办法。

二、考核时间、对象及范围

(一)考核时间:每学年。

(二)考核对象:城建学院各班级;

(三)考核范围:由学风、班风和奖惩三大部分组成。

三、考核细则

(一)学风部分

1.扣分

(1)上课出勤:旷课每一节扣4分/人次,迟到或早退扣2分/人次(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课一节论);

(2)早操、早自习、晚自习旷课每一节扣2分/人次,迟到或早退扣1分/人次(仅限于大一新生);

(3)不交作业扣4分/次,不按时完成作业扣2分/次(任课教师应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4)考试(含技能等级)作弊:试卷成绩按“0”分计且扣10分/次,替人代考或找人代考的扣20分/次;

(5)考试不及格或重修扣4分/门次。

2.加分

(1)学年内班级学生计算机二级通过率高于本年级平均通过率加10分/次;

(2)学年内班级学生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六级考试通过率高于本年级平均通过率加10分/次;

(3)学年内各类技能证书(等级)考试合格加5分/人次;

(4)学年内班级学生在国家、省、市、校级各类学习、技能比赛和科技竞赛中获奖,分别加25、15、10、5分/人次;

(5)学年内班级学生在科技活动中帮助社会或企事业单位解决科技难题的加25分/次;

(二)班风部分

1.扣分

(1)班级没有班风学风建设计划及相关措施扣10分;

(2)未经学院批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扣10分/次;

(3)教室整洁情况(课桌椅黑板等整洁情况)、班容班貌情况检查不合格扣2分/次(仅限于大一新生);

(4)寝室存在违规用电、内务差分别扣8、2分/次;

(5)学生在教学、办公等公共场所穿拖鞋、敞胸露背等不文明行为扣2分/人次;

(6)不服从管理、吸烟喝酒等违纪行为,达不到处分的,视情节扣3-5分/人次;

(7)班干部参加学生会各部门召开的会议无故缺席扣3分/人次。

2.加分

(1)班级有班风学风建设计划及相关措施加10分,经考核认真组织实施另加5分;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文体活动加5分,获得奖励(名次)的另加5分;

(3)参加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视活动内容、效果由团总支酌情加3-5分;

(4)班级组织主题班会加6分/次;班级干部会议加3分/次(抽查、查看班级活动记录);

(5)班级及学生在一周内没有(本细则所列及学院班风学风建设规定内容)扣分的,加奖励8分/周。

(三)奖惩部分

1.扣分

(1)通报批评扣3分/人次;

(2)警告处分扣5分/人次;

(3)严重警告处分扣8分/人次;

(4)记过处分扣12分/人次;

(5)留校察看扣18分/人次;

(6)违纪退学、开除学籍扣25分/人次。

2.加分

(1)受学院通报表扬加5分/人次;

(2)受学校通报表扬加10分/人次;

(3)学年内获得省、学校、学院各级学习标兵、三好学生,分别加20、10、5分/人次。

四、先进班集体

(一)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关心国家大事,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有关会议。

2.辅导员班主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深入了解学生,及时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生活、心理、情感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能成为学生成长中的人生导师。

3.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责任心强,协调能力好,处处以身作则,在同学中有很高威信。

4.班级学生学习气氛浓厚,班干部工作组织能力强,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强,学习成绩位居同年级前列;

5.课堂秩序好,学生能认真听讲,学生能认真独立完成作业、实验、设计等学习任务;

6.任课教师对班级学生学习态度、课堂纪律、作业完成等平均评分在80分以上;

7.学年内无学生考试作弊现象;

8.学年度班级学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件,无因违纪受校纪处分的学生。

(二)评选范围

我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班级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办法

1.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一般在下一学年开学后第一个月进行,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20%;

2.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学院在组织班级工作总结交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经民主评议,学院党总支审核推荐,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四)表彰奖励

由学院进行表彰奖励。

五、附则

(一)学院有关学生加扣分条文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未列入的学院学生管理制度及加扣分规定仍按原办法执行。

(二)各班得分情况定期予以公布,具体情况将以书面通知形式向辅导员班主任反馈。

(三)学院团总支负责提供各班学生平时加、扣分和期末学生干部加分情况。各班级要依据本细则,结合班级实际,建立班风学风建设、思想品德考核制度,对每位学生建立考评档案,平时有记录,期末有总评。

(四)在期末综合考评时,专、本科分别进行评优。

(五)本细则由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解释。

(六)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