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工作

学生会规章制度

城建学院卫生部管理条例

作者:暂无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7-09-10


为加强各班的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检查及评分标准如下:  

1.黑板、讲桌、讲台:无粉笔灰;宣传栏:光亮。  

一处不净,-0.3分。  

2.地面:无废纸、无脚印等污渍。  

地面有垃圾评差,-1分;其它视干净程度,-0.1-0.5分。  

3.窗台、窗槽、窗框、门框、灯管、风扇及开关盒:无灰尘。  

一处不净,-0.1分。  

4.门及走廊两侧的窗户玻璃:无灰尘、无污水痕。  

一处不净,-0.1分。  

5.墙面:无脚印等污痕。  

一处不净,-0.1分。  

6. 卫生区: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垃圾桶内无垃圾。  

有其一者,-0.1分。  

7.硬化路面:无垃圾及浮土。  

8.草坪:无明显垃圾及树叶,打扫重点硬化路面边沿与花砖交界处。  

备注:对于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一经指出应马上整改,再次检查出现类似问题的加倍扣分。连续两次检查均达标的加分标准可适当提高。检查各项均达标者评优,两项以内不合格者评良,三项以上不合格者评中,多处未打扫者评差。环境卫生检查结果纳入各班量化。评优一次加一分,评差一次减二分,评良不加分,评中减一分。